索 引 号 | 014084049-2020-050 | 体裁分类 | 通知 |
主题分类 | 综合政务 | 组配分类 | 县政府文件 |
发布机构 | 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| 生成日期 | 2020-08-07 |
名 称 | 县政府关于印发沛县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 | 公开日期 | 2020-09-01 |
文 号 | 关 键 字 | ||
内容概述 | 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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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镇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经济开发区管委会,县各委办局,县各直属单位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行政权力清单“三级四同”标准化工作的要求,根据省审改办《关于对江苏省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》(苏审改办〔2019〕1号)、省委编办《关于对江苏省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》(苏编办发〔2019〕40号)和《关于对江苏省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》(苏编办发〔2020〕14号)精神,结合我县党政机构改革和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情况,对县级部门权力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、调整。《沛县县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汇总表》涉及县级部门30家,调整权力事项2444项,调整后,《沛县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》共6632项,经2020年第6次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,现予以印发。
开展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是巩固机构改革成果、完善清单管理制度体系的需要,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,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优化公共服务,提高行政效率,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、服务型政府。
行政权力清单在“沛县人民政府网”对外公布,将根据法律法规修改、部门职责调整和有关改革要求,及时进行动态调整。
附件:1.附件1-沛县县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汇总表
http://khmerson.com/px/zcjd/202012/c0769d6174c94697849e3249e318d18a.shtml
沛县人民政府
2020年8月7日